今天刚上班,因为公司客户那边意外情况,公司让我今天到客户哪里去一趟,呵呵,没办法,领导动动嘴,我的跑断腿,做了五个小时的车到了客户哪里,事情搞定之后就开始返程了,因为以前在那个地方出差的时候遇见过乘客在车上被“割包“的事情所以我在车上的时候也是格外小心,让我”幸运“的是我真的被盯上了,真正幸运的他们没有真正的得手,懊悔的是我虽然衣服被割破了,可是我证据不足,不能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,可怜我的新衣服啊!
根据我两次经过濮阳清丰县的时候都遇到这样的事情,不能说只是扒手的责任,司机的默认,公安机关的失职恐怕是最大的原因了,不过像我这样的受害着也有一定的责任,今天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,原本是要报案的,可是我只是衣服被划破了,没有确凿的证据,并且我也纵容了他们:因为当我发现他们的恶劣行为的时候我开始大声说话,这个时候他的同伙开始向我,因为他们没有从我身上拿走任何东西,也是因为赶时间,我也没有在追究什么,不过现在想来真是很懊悔,我怎么可以这样呢?在这里我还是提醒大家,如果你们要到濮阳这个地方去,一定要小心,坐车的时候不要睡觉,看好自己的物品,并且时时注意自己的衣服,因为这里的“贼”都是合伙作案,采用划破衣服的手法,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,我这次的受害地是在:濮阳清丰,在乘坐从清丰到濮阳的客车上车牌尾数是3(我其实可以全部公布的,不过也不是他们的错),贼有事单独行动有时是三两合伙,在被发现或者的手之后立即下车,那些买了车票又在应到地之前下车的基本都是贼,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,清丰!真让人遗憾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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